现在所在位置--办事指南     2008年11月21日 星期五

办事机构

   深圳市罗湖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办事地址

   罗湖区太宁路73号福利中心大厦三楼

业务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周五下午为整理档案时间,不对外办公; 周六上午本处只办理已完成婚姻登记预约人员的申请;(周六下午、周日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公)。

办理时限

   登记员受理后至办理完毕约需半小时

联系电话

   25608603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民政部《关于

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民函〔 2004 〕 76 号)

权利义务


   罗湖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管辖权范围:

   1 、办理双方或者一方的常住户口属于罗湖区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2 、办理常住户口属于罗湖区的居民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华侨、出国人员、外国人之间

的婚姻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的职责:

   (一)办理婚姻登记;

   (二)办理离婚登记;

   (三)补发婚姻证;

   (四)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五)撤销受胁迫的婚姻;

   (六)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婚俗。

收费标准及依据

   9 元 / 对。依据《粤费 深圳 0246002-1 》。